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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纷纷行动 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第一期)
来源: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 作者:叮当 | 发布时间: 2021-03-29 | 2125 次浏览 | 分享到:

各全国性社会组织纷纷行动

 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

(第1期)



3月22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在广大社会组织中引起强烈反响,纷纷表示坚决支持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坚决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

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发布倡议号召全体光电企事业单位、全体会员单位坚决遵守通知要求,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坚决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相关便利;号召全体光电企事业单位、全体会员单位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共同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中国纺织品商业协会倡议全体会员单位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办公场所等便利;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在参加社会组织举办的活动前,通过平台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发现涉嫌组织,立即向相关部门提供线索。中国饭店协会号召各会员单位,各地饭店、餐饮、住宿、烹饪行业协会提高政治站位,在各自会员企业内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各会员企业要强化法律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参加有关活动前应通过平台查询核实,防止上当受骗;各党员干部要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合作、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各宾馆、饭店、会议中心等积极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查实各类活动组织方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倡议号召广大会员单位,提高政治站位,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发生关联;审慎经营管理,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金融服务;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发布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中华环保联合会、中国节能协会号召各会员单位,坚决遵守通知要求,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合作,坚决不给非法社会组织提供相关便利;广泛参与,共建共治共享,共同营造社会组织健康有序的良好发展环境。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倡议坚决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关联合作;坚决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便利;拒绝参与非法社会组织任何活动;提高社会组织身份甄别意识,共同维护社会组织生态环境。